危廢跨區域轉移是近兩年行業議論的熱點話題。關于跨區域轉移,其合作的主要障礙是什么?其他地區能否像川渝一樣嘗試區域合作、互通有無?是否有可能逐步改變今天的格局?關于上述問題,在近日由中國環境報社舉辦的“危廢產業新機遇新挑戰暨固廢產業服務平臺上線儀式”上,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土壤所副所長、固廢產業服務平臺特聘專家黃啟飛發表了下述觀點:
《固體法》第三條,國家鼓勵、支持采取有利于保護環境的集中處置固體廢物的措施,促進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產業發展。
《固體法》第五十九條,轉移危險廢物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移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商經接受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批準轉移該危險廢物。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也就是取消省內轉移的審批。
目前,多地政府在規劃中明確表示對外省危險廢物嚴格控制。例如,《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明確指出,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以處置本省危險廢物為主,嚴格控制自外省轉入危險廢物量。河北省在《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強化危險廢物監管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已規定“嚴格控制危險廢物轉入我省貯存或處置,原則上禁止無利用價值且處置費用偏低的廢酸、廢堿、廢乳化液等危險廢物轉入”。湖南省發布了《湖南省重點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十三五”規劃》,規定了要“嚴格控制跨省轉入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和流向,堅決杜絕省外危險廢物轉移至湖南省內貯存和進行無害化處置”。
也有鼓勵跨省轉移省份,為深入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強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聯合監管,推進川渝兩地危險廢物安全及時處置,川渝地區簽署的《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合作協議》就打破了跨區域合作的壁壘。
一是鼓勵集中處置設施建設,便于防控風險。
集中處置設施既是環保設施,也是重點污染源,為了便于防控風險,不宜遍地鋪開建設,《固體法》也是鼓勵、支持采取有利于保護環境的集中處置固體廢物的措施。因此,危廢處置設施還是以集中處置、規模化、大型化為原則。
二是發揮各自優勢,區域協同處置。
各省產業特點不同,危險廢物種類、特性都千差萬別,任何一個集中處置設施,不太可能處置所有的危險廢物,必然要有部分無法利用處置的危廢進行跨區域轉移。如果大家都不讓其他地方的危廢進入本區域處置,將會導致危廢長期貯存,增大環境風險。因此,應鼓勵不同區域的集中處置中心發揮各自優勢,協同合作,專業的設施做專業的事情,這樣才能最大程度降低風險。
三是加強管理,控制跨區域轉移風險。
在危廢跨區域轉移過程中,要加強管理,避免跨區域轉移的風險。一是轉移過程中的傾倒風險,這可以通過轉移聯單、GPS定位進行解決。二是沒有處置能力的,為了增加業務量,貪圖小利,超范圍接收危險廢物,這就需要管理部門加強監管,避免污染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