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萬寧市人民政府與國能(海南)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簽約萬寧生物質發電廠項目投資建設協議書,項目總投資約4.5億元,建成后每年可處理約45萬噸的生物質垃圾。
簽約活動現場(許安雄 攝)
萬寧市委書記蓋文啟,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王三防,市政府副市長符婷婷,國家能源集團海南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富軍,國家能源集團海南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宮建輝,國家能源集團海南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陳鵬,國能(海南)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偉等領導嘉賓出席簽約活動。符婷婷主持簽約儀式。
萬寧市委書記蓋文啟講話(許安雄 攝)
據介紹,國家能源集團是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由原中國國電集團和神華集團重組而成的中央直管骨干能源企業,集團資產總額超1.8萬億元,2021年度世界500強排名101位,未來該集團將在海南投資200多億元。國能(海南)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作為國家能源集團海南公司(簡稱“海南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是海南公司致力于新能源開發、建設及運營而組建的公司,運營及在建資產涉及樂東、臨高、屯昌、羅牛山產業園、春光椰子王國及陵水、澄邁、昌江、文昌等地。
簽約活動上,蓋文啟代表市委、市政府對前來萬寧投資建設的國家能源集團海南公司及國能(海南)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表示熱烈歡迎,希望以本次簽約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合作交流,推動更多項目落地萬寧,實現合作共贏和共同發展。他表示,萬寧將成立工作專班服務項目建設,全力做好項目要素保障,爭取項目早日開工建設,早日投產見效,同時也希望借助國家能源集團的團隊力量和技術保障,將萬寧生物質發電廠項目打造成為高質量的標志性工程,共同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助推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簽約活動現場(許安雄 攝)
李富軍表示,國家能源集團作為央企,主動服務海南自貿港和清潔能源島建設,助推海南省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是使命所在、責任所在,國家能源集團海南公司及子公司將以此次簽約為契機,加強合作交流,落實好萬寧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最快速度、最高標準和最高質量的工作標準,完成項目各環節工作,確保項目建設有質有量,早日投產見效。
據了解,萬寧生物質發電廠項目將安裝2臺30MW生物質發電機組,項目建成后每年可處理約45萬噸的生物質垃圾,如秸稈、樹枝樹葉等,可完全消納萬寧市境內所產生的生物質垃圾。此外,電廠每年消耗約45萬噸燃料,生物質燃料每噸約300元,通過購買生物質燃料可為萬寧全體人民創造增收約1.35億元。(唐斌 朱乃飛)